“今后我会向身边人多宣传、讲解长江禁渔政策,共同保护好生态环境。”近日,陈某、周某二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不起诉集中公开听证会在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综治中心举行。会上,“捕鱼者”陈某、周某二人以案释法,变身“护渔人”。
2023年8月,陈某在明知长江十年禁渔政策的情况下,先后两次在禁渔区长江阳新县富池镇富池大闸水域,使用禁用渔具锚杆捕鱼,被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民警现场查获。经查实,陈某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总计约9000克。
2024年1月,周某在禁渔区长江黄石市西塞山区牯牛洲水域锚鱼时,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实,周某使用的三本钩锚为禁用渔具。
2024年5月,公安机关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先后将陈某、周某移送至黄石港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陈某、周某二人主观恶性小,捕捞量较少,对生态环境损害较小,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法定情节,符合不起诉条件。为全面考量陈某、周某二人,促进其悔过自新,检察机关积极引导二人进行增殖放流、参加社区公益服务。
陈某、周某二人共将4万余尾鱼苗有序放归长江,修复受损渔业资源和流域生态。此外,自6月1日起,二人主动前往社区,参与禁捕禁钓宣传、环境卫生整治等社会公益服务,完成了从“滥捕者”到“护渔人”的转变。
6月20日,听证会上,检察官对陈某、周某二人非法捕捞案件的基本案情作了介绍,并从法理情的角度阐明了拟对陈某、周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依据。黄石市公安局黄石港分局、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相关负责人、听证员全程参与。经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对陈某、周某作不起诉处理。
“今后我会向身边人多宣传、讲解长江禁渔政策,共同保护好生态环境。”近日,陈某、周某二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不起诉集中公开听证会在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综治中心举行。会上,“捕鱼者”陈某、周某二人以案释法,变身“护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