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鸿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承包的东门车站综合大楼B401装修工程符合《舟山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舟人社发〔2022〕45号)第十条关于“施工合同额低于300万元的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前1年内承包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且按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之情形,经该单位提出申请,由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拟同意该项目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及时向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