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来自云南省财政厅的消息,今年云南省获得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10.08亿元,较2023年增长21.55%,资金量实现连续两年增长。
“十四五”以来,中央财政累计下达水污染防治资金891亿元,支持地方开展流域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修复、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工作,推动全国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近年来,云南省财政厅积极会同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资金审核、提升管理质量,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成效。
今年,云南省财政厅将围绕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等重点领域分配资金。其中,将安排4.58亿元支持23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安排1.05亿元支持15个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初步调查项目,安排4864万元支持牛栏江—滇池补水区(嵩明段)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提升湿地净化工程。
云南省财政厅将从严审核绩效目标,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强化支出责任,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等相关规定,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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