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良乡校区劲松园C、D、F栋学生宿舍建设项目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北京理工大学良乡校区劲松园C、D、F栋学生宿舍建设项目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本工程北京理工大学良乡校区劲松园C、D、F栋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工信部规函[2024]157号、工信部规函[2024]24号、工信部规函[2024]15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理工大学,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中央),工程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约70%、自筹资金约30%。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理工大学良乡校区内(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良乡高教园区)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45767平方米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37414(万元)
2.5本工程的招标范围完成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工程、建筑电气、建筑给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智能建筑、建筑节能、电梯工程、室外工程等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
3.1 申请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已竣工的投资额在2.5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3 其他信誉要求:本次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其他信誉要求予以评定。
本工程资格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2024 年11月01日17时30分至2024年11月07日09时00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申请人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以回执载明的上传成功时间为准。
7.2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