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2则“建督撤字”和5则“建督罚字”文件,对6名个人、1家单位作出处罚。
●张小青违规将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注册在其他单位,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被处以3年内其不得再次申请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的处罚。
●西藏锦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申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所使用的代表工程业绩“富源凯旋城A区项目”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行为,被处以撤销该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的处罚。
●2023年12月27日,长春市宽城区金都小镇居民二次供水改造工程管道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569万元。韩宇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工合同》不知晓,未对合同进行审查,不清楚现场施工人员为劳务公司派遣人员;发现施工单位动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作业,仅采取现场清场的处理方式,未给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单;虽然对事发作业点地下车库进行巡查,但未能发现事故地沟内有作业活动;作为项目监理机构负责人,未按要求向涉事项目派驻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监理资料管理不规范,旁站记录、工程平行检验记录、联合检查记录、监理通知单和监理通知回复单、监理细则报审表、检评记录、施工现场巡视检查记录存在代签字现象;对监理员履职情况不清楚;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时,未发现地沟设计图纸漏项;在施工图纸变更,蓝图未出的情况下,未发现施工方已开展地沟施工作业活动,被处以吊销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2023年7月15日,双墩镇天宝苑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92万元。姚云龙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被处以自决定书印发之日起停止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2023年12月6日,在包河区庐州大道与福州路交口东南角银河幸福广场商业F楼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30万元。管向民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未审查吊篮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未审查吊篮安装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对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检查和维修保养防护棚,其平面防护的竹胶板存在风化腐蚀的事故隐患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被处以自决定书印发之日起停止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2023年8月31日,安徽省长丰县海杨庙食品产业园A区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59万元。李涛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机构配备人员未全部到位,其行为违反《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3.2.1条之规定;未严格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施工方案落实情况,对施工单位风险辨识不到位,施工作业中临边安全防范不到位等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被处以自决定书印发之日起停止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2024年3月7日,位于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宣城公共卫生医疗物资产业园三期工程施工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78万元。冯斌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监管不严格,未能督促施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理责任,被处以自决定书印发之日起停止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经调查核实,2024年3月,你在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注册在江西省旭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4〕75号),你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应当撤销你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部决定对你作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的处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在申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所使用的代表工程业绩“富源凯旋城A区项目”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行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4〕86号),你单位于2024年9月5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到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12月27日,长春市宽城区金都小镇居民二次供水改造工程管道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569万元。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春市宽城区金都小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12·27”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长府批复〔2024〕13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工合同》不知晓,未对合同进行审查,不清楚现场施工人员为劳务公司派遣人员;发现施工单位动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作业,仅采取现场清场的处理方式,未给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单;虽然对事发作业点地下车库进行巡查,但未能发现事故地沟内有作业活动;作为项目监理机构负责人,未按要求向涉事项目派驻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监理资料管理不规范,旁站记录、工程平行检验记录、联合检查记录、监理通知单和监理通知回复单、监理细则报审表、检评记录、施工现场巡视检查记录存在代签字现象;对监理员履职情况不清楚;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时,未发现地沟设计图纸漏项;在施工图纸变更,蓝图未出的情况下,未发现施工方已开展地沟施工作业活动。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4〕56号),你于2024年7月19日签收,并提出听证要求,我部依法组织听证。经研究,我部决定不采纳听证申辩意见。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吊销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7月15日,双墩镇天宝苑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92万元。根据《长丰县人民政府关于长丰县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7·15”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长政秘〔2023〕77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4〕77号),你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要求。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12月6日,在包河区庐州大道与福州路交口东南角银河幸福广场商业F楼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30万元。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包河银河幸福广场商业F楼“1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合政秘〔2024〕16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审查吊篮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未审查吊篮安装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对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检查和维修保养防护棚,其平面防护的竹胶板存在风化腐蚀的事故隐患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4〕81号),你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要求。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8月31日,安徽省长丰县海杨庙食品产业园A区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59万元。根据《关于长丰县湖北茁实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31”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长政秘〔2023〕80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机构配备人员未全部到位,其行为违反《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3.2.1条之规定;未严格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施工方案落实情况,对施工单位风险辨识不到位,施工作业中临边安全防范不到位等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4〕84号),你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要求。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年3月7日,位于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宣城公共卫生医疗物资产业园三期工程施工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78万元。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宣城公共卫生医疗物资产业园三期工程施工工地“3·7”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宣政复〔2024〕28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监管不严格,未能督促施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理责任。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4〕85号),你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要求。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