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9日是第33个全国消防日,活动主题是“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提高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房屋建筑施工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做好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发出如下倡议:
工程参建各方要切实履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深刻吸取以往的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教训,充分认识做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积极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落实落地动火、用电、用气和用油等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从根本上防范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要全面排查施工现场的火灾隐患,重点查看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以及库房、料场等区域场所,是否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的要求,临时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等是否配备完好有效,应急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楼层临时消防用水是否同步安装使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气、动火安全管理是否规范,用电设备、配电设施、电缆电线等是否采用合格产品,用电线路铺设及日常检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保温材料、塑料模板、安全密目网及活动板房等材质防火等级、阻燃指标是否达标,易燃可燃物品是否集中堆放并规范管理,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是否严格动火制度,审批程序是否合规、防火措施是否有效、监护人员是否到位,电工以及电焊、气焊、切割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整改措施不落实、整改工作不到位、消防安全隐患不消除的,一律停工。
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值班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了解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火灾危险,包括电气设备、易燃材料和作业工艺等,并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班前安全教育等内容中,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和初期灭火、逃生疏散的能力,同时近期要组织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演练和警示教育活动。
要按照国家、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演练。鼓励全员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在项目工地悬挂消防安全宣传标语、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页等方式,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月活动氛围。让我们共同携手,致力于夯实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基础,提高施工现场本质消防安全水平,积“小安”为“大安”,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